真冰墩墩这张买家秀绝浙江很多人

2023/5/17 来源:不详

如果问这几天谁是北京冬奥会的顶流?

“冰墩墩”必须拥有姓名!

昨天(2月9日),

iPanda熊猫频道

晒出一张超萌冰墩墩“买家秀”

祝大家“求墩得墩”

↓↓↓

网友:借我摸一摸

想要拥有属于自己的“冰墩墩”?

那就自己动手吧!

捏黏土、做勾编、包汤圆……

最近,浙江不少人

靠自己拥有了“独一无二”的“冰墩墩”

尽享冬奥乐趣

也为中国健儿加油鼓劲儿

杭州消防员做消防版“冰墩墩”

“冰墩墩抢不到,那就自己做啊。”

这两天

就在消防员们在网上抢购冰墩墩的时候

杭州消防萧山救援站的消防员翁林

在器材库里琢磨着如何动手做出冰墩墩

经过几次尝试后

翁林用消防水带、水枪

和两个训练用的举重球

做出了一个消防版冰墩墩

就说,像不像!

杭州妈妈做毛线版“冰墩墩”

这两天,杭州妈妈严瑾瑾

凭一己之力拥有了限量版“冰墩墩”

她和女儿一起动手

严瑾瑾负责编织部分

女儿负责给身体填棉花

剪贴冰墩墩的五官、爱心

严瑾瑾说

“和女儿一起动手做,感觉更有意义。”

理发师在顾客头上雕出冰墩墩:顾客很满意

西部决策报道

近日,浙江绍兴

理发师王先生在顾客头上雕刻冰墩墩图案

王先生表示

最近冰墩墩比较火,又买不到

来理发的这个顾客比较熟

聊天后就给他推了一个冰墩墩的造型

花了不到一个小时的时间完成

顾客和他都比较满意

温州民间艺人捏制米塑版“冰墩墩”

近日

温州市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陈贻春

用米塑技艺巧手捏出了米塑版

“冰墩墩”“雪容融”

以民间艺人特有的方式

为运动健儿加油

据悉,米塑是温州独有的民间传统艺术

与北方的“面塑”

并称为我国食品塑作工艺上的双绝

陈贻春也希望通过创作这件作品

为北京冬奥会喝彩

也更好地推广非遗米塑技艺

幼儿园园长用砂糖橘制作冰墩墩

近日,桐乡市凤鸣街道中心幼儿园园长

李爱芳和亲朋好友制作了一个

橘子版冰墩墩

她们找到两个大小相差一圈的砂糖橘

把大的砂糖橘割开一个口子,挖空

再把小的砂糖橘塞进去

前前后后花了两个多小时

完美版的橘子版冰墩墩终于出炉

满满立体感,活灵活现

看着她试水成功

幼儿园的老师们也忍不住着手一试

晒出了各种各样的冰墩墩

想不想拥有橘子版“冰墩墩”?

网友

罗罗布分享了做法

赶紧拿起手边的砂糖橘试一试

↓↓↓

(上下滑动查看做法)

“90后”宝妈自制“冰墩墩”馒头

2月9日

海盐两位90后宝妈程明捷和时惠娴

用面团捏出了“冰墩墩”馒头

为了让宝宝吃的安全,她们分别用

红曲、蝶豆花、菠菜、南瓜、

紫甘蓝、墨鱼汁等6种食物

制作成红、蓝、绿、黄、紫、黑

这6种不同颜色的面团用于造型装饰

问题来了:

这么可爱的冰墩墩

舍得下嘴吗?

核雕制作技艺非遗传承人制作核桃“冰墩墩”

近日

长兴县和平镇

核雕制作技艺非遗传承人夏云龙

花费了6个小时

用核桃雕刻出一个可爱的“冰墩墩”

夏云龙说

“年北京冬奥会,

虽然咱老百姓不能像运动员一样

在赛场上为国争荣誉,

那就用咱的手艺给冬奥会加加油。”

浙江新闻+

手动实现“冰墩墩自由”,侵权吗?

民间自制“冰墩墩”“雪容融”

到底会不会侵权呢?

解答来了

↓↓↓

“冰墩墩”“雪容融”的卡通形象显然构成美术作品,受著作权法的保护。其著作权人(北京冬奥会组委会)有权禁止他人未经其许可对该作品的使用,包括开发、传播和销售表现该作品的相关衍生品的行为。此外,“冰墩墩”“雪容融”的著作权同样受著作权法第24条关于作品合理使用的限制。如果使用行为符合为个人欣赏目的而使用,比如将其图样编织在围巾手套等个人用品上仅供自己使用;或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在报道新闻时对该形象的再现等使用方式,通常并不会损害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不构成侵权。

Q1:在网络上制作、传播“冰墩墩”“雪容融”相关表情包,算不算侵权?

著作权的侵权判定并不以使用行为是否具有商业营利目的为构成要件,特别是在通过网络传播作品的情形下。因此,如果擅自将“冰墩墩”“雪容融”形象做成类似表情包的图案,在网上传播,即使不涉及收费,如果该行为未经组委会许可,也属于侵权行为。

Q2:“冰墩墩”“雪容融”相关周边产品作为冬奥特许商品,在版权保护方面有哪些特殊性?

冬奥特许产品指的是指北京冬奥组委授权企业生产和销售的与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知识产权相关的商品。“冰墩墩”“雪容融”是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的奥林匹克标志,以“冰墩墩”“雪容融”形象设计的相关周边产品不仅是冬奥会知识产权的物质载体,还是国际奥组委的“奥林匹克相关资产”。北京作为年冬奥会的承办者,不仅要依据著作权法、商标法、专利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还要依据《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以及与国际奥组委签订的《奥运会主办城市合同》对冬奥特许商品进行保护。

Q3:面对“一墩难求”的情况,一些商家动起了歪心思,盗版的“冰墩墩”玩偶等多款周边产品也在一些电商平台上露面。那么,生产、销售“冰墩墩”盗版周边触犯了哪些法律?

根据北京冬奥组委年09月17日发布的《北京冬奥组委关于北京年冬奥会吉祥物和冬残奥会吉祥物的公告》,北京冬奥组委作为冰墩墩形象的著作权人,已将冰墩墩、雪容融形象在中国版权保护中心进行著作权登记,并已就吉祥物的形象和名称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提出商标注册申请,还将吉祥物的形象和名称作为奥林匹克标志提交国家知识产权局进行公告。因此,生产、销售冰墩墩盗版周边属于“未经许可复制使用奥运标志和涉奥作品”,触犯了《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特殊标志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若将盗版周边线上销售还将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电子商务法》。

自己动手,丰衣足食

你拥有“冰墩墩”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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